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English  

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新闻动态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助你就业

时间:2021-06-13 浏览: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如何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面向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号)。

新闻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 20216月9日

版权所有: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  粤ICP备061064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