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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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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八届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时间:2019-01-22 浏览:

全校师生: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于20193-6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八届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推动创新创业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融合,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能力展示的平台,整合校、政、企协同育人资源,努力在全校形成人人了解创新创业、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创业项目能够落地的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二、大赛简介

(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中国“互联网+”大赛)

中国“互联网+”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团中央等机构共同主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全国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学生创新创业赛事,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详情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了解。

(二)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广外BAB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BAB”)是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主办、广外创业协会承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校级创新创业类竞赛,旨在为有创业想法、创业项目的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和锻炼的平台,从中寻找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项目扶持和资源对接。

本届BAB将作为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级初赛,同时将作为“赢在广州”等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校级初赛。学校将以当时BAB所在的赛段的赛果作为重要参考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三)“赛后精评+训练营”模式

为进一步打磨学生创业项目,本届大赛将采取“赛后精评+训练营”模式。

从初赛开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邀请评委对每一赛段结束后的赛况或感兴趣的项目进行点评及简单答疑,并将汇总发送予参赛的创业团队。同时,获本届大赛优胜奖及以上的团队成员可获得优先免费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的机会,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广外创新创业训练营,是指面向广外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营,旨在为有创业兴趣、创业潜力的同学及学生创业团队成员提供免费的创新创业的“理论+实践”培训,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实践周举行,名额有限。目前学校已举办2期广外创新创业训练营,邀请了知名创业大咖、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并安排学员赴校外实践学习。

(四)拟推荐省赛项目多轮集训

对于拟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或有潜力的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出资邀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省赛评委或知名创业大咖来校开展多轮集训和专门辅导。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参赛者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参赛,参赛团队应控制在38人,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且有半数以上队员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计划组、实践组、就业型创业组、课程组。除课程组外,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具体参赛组别如下:

1.计划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实践组。参赛项目工商已完成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

4.课程组。面向学校2019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开放报名,自由组队,团队半数以上的成员须为2019年修读《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学生,且须满足本通知关于参赛对象的要求。该参赛组单独邀请专家评审。该组报名参赛时间截至51日,推选部分优秀项目晋级复赛(选择该组的参赛团队须同时要在前三个组别中勾选其一,便于在复赛后分组推进赛事)。

五、参赛项目要求和说明

(一)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学校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公益类赛事),对有意愿的项目将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推荐优秀项目至“互联网+”大赛省赛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

(二)参赛者应根据自身的创业想法、计划,专攻一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深入的行业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一份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该计划书应具备可行性。

(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六)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计划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七)学校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报名参赛。本次赛事的报名方式分为个人报名和团队报名两种方式。个人报名的参赛者可加入大赛咨询交流微信群进行组队,组队后以团队形式再次报名方可参加比赛。建议个人报名参赛者尽早发送个人报名表(附件1)到指定邮箱并加群,以便工作人员协助匹配项目或人员。欢迎其他高校个人参赛者加入。

(八)除课程组外的参赛团队须于初赛前登录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加“互联网+”大赛,否则视为放弃本届大赛资格。(注意根据“互联网+”大赛相关要求填写材料。)

(九)凡有指导老师的晋级团队,在每个新赛段开启前,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业团队辅导信息登记表》,并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文件以“辅导信息登记表+团队名称”命名。请各团队按时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参赛。

六、日程安排

(一)提交电子材料(415日前)

参赛者根据大赛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撰写商业计划书(参考提纲进行撰写,见附件3),于41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大赛指定邮箱(gwcyxhssz@163.com)。

个人参赛报名表文件名格式为“BAB+姓名+学院”,团队报名表文件名格式为“BAB+团队名称”,商业计划书文件名格式为“BAB+团队名称+商业计划书”。

(二)网络报名(4月上旬)

网络报名将于20184月上旬开放(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有关“互联网+”大赛通知为准),除课程组外的参赛队伍务必在初赛前登录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按要求注册信息并提交商业计划书等报名材料。课程组须在项目51日报名参赛前须登录“互联网+”大赛官方网站报名。

(三)初赛(拟4月中旬)

初赛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前50%的项目进入复赛(课程组除外)。

(四)导师匹配及复赛(拟5月上旬)

初赛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为晋级复赛的参赛团队匹配创新创业导师,并在后续比赛中持续指导学生创业团队参赛。复赛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评选出最多前40%的项目进入半决赛。

(五)半决赛(拟5月中下旬)

半决赛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评选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

(六)决赛(拟5月)

决赛将参考第五届“互联网+”大赛评审标准,采取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评委通过听取参赛项目的情况汇报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和表决投票。

(七)第五届“互联网+”省级复赛推荐(拟8月)

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省级复赛相关要求,以本届大赛赛果作为重要参考,推荐优秀创业项目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复赛。

注:

1.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网络报名具体时间以活动主办方发布的时间为准,另行通知。

2.本届大赛的具体赛事安排将根据第五届“互联网+”大赛的正式通知及本届大赛实际参赛情况做相应调整。

七、奖项设置及说明

大赛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优胜奖若干名(晋级半决赛并参赛),创业导师奖若干名。

(一)特等奖:20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二)金奖:15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三)银奖:10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四)铜奖:5000元项目扶持资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入驻我校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五)优胜奖:获奖证书、优先参加广外第三期创新创业训练营。

(六)创业导师奖:2000元奖金、获奖证书。

注:

1.学生创业团队须签署入驻协议等材料方可入驻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2.学校将对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发放方式为:赛后半年内,发放经费的25%;通过中期考核,发放经费的25%;通过期满考核,发放经费的50%。未通过中期考核或期满考核的项目,不予发放经费。

3.创业导师奖由团队和指导老师协商,由团队负责人与指导老师共同签署《奖金分配确认书》,并提交纸质版原件予工作人员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安排奖金发放。

4.参赛团队成员根据各所在学院的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进行加分,加分名单以最初提交的团队报名表(附件2)为准。如后续有人员调整,须在团队所参加的最后一个赛段前,将最新的团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人员调整+团队名称”命名,否则无效。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等附件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外创新创业,回复“BAB”或“互联网+”,下载报名表等材料,并加入大赛咨询群。

(二)赛事咨询。有关大赛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gwcxcy.gdufs.edu.cn/)、微信公众平台、官方比赛微信群发布。

(三)参赛项目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贤(南校区)19966281975

  璐(南校区)15013095875

区晓彤(北校区)15018788770

  琳(北校区)15920111994

联系地址:南校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南苑101A01办公室)、北校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体育馆1C1办公室)

电子邮箱:gwcyxhssz@163.com

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名称:广外创新创业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咨询群:在微信公众号“广外创新创业”后台回复“BAB”或“互联网+”获取。个人参赛者和有招人需求的创业团队可加个人参赛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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